引言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编制合并报表时,是将母公司及其能够控制的所有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在母子公司间发生有关资产购销等交易时,从合并报表作为一个完整会计主体的角度,交易中涉及的有关资产并未实现流出该会计主体,相关的价值不应予以实现, 因此需要对纳人合并范围的企业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
权益法实质上是按持股比例进行合并的特殊合并形式,可以理解为相对简化的合并报表处理,即将投资方在取得投资以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不是分解为被投资单位实际每一项资产、负债的变动,而是将其统一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这一单项资产中,因此,应将持有联营企业这部分与投资方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考虑。那么,合并的范围为:投资企业+联营企业×持股比例。
因此,合并不是100%合并,而是按持股比例合并。那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也不是全额的抵销,而是按持股比例抵销。
01
权益法下顺流交易未实现内部损益调整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2007年,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的商品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至2007年资产负债表日,该批商品尚未对外部第三方出售。乙公司2007年净利润为2000万元;至2008年资产负债表日,该批商品实现对外部第三方出售,2008年净利润为3000万。
█ 发生交易时
发生交易时,甲乙各自在个别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甲公司个别报表处理
乙公司个别报表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营业收入 1000
借:营业成本 600
贷:存货 600
借:存货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 2007年资产负债表日 (未实现对第三方销售)
1. 甲公司个别报表
乙公司股权在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以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记账。个别财务报表处理中,需要将未实现内部交易进行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金额为1000-600=400万元。乙公司损益在甲公司账面上只能体现为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的变化,因此未实现损益需通过上述两科目进行调整。
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处理
(1)确认乙公司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 (2000*20%)
贷:投资收益 400
(2)调整未实现内部交易
借:投资收益 80 (400*20%)
贷:长期股权投资 80
甲公司个别报表中对于未实现内部交易的调整如果从法律主体的视角来看并无意义,此处实质上是合并层面的调整,在个别报表中的调整实质上是做的提前调整,之所以做出提前调整的原因理解为:由于部分小企业并没有子公司,无须编制合并报表, 如果此处不进行调整的话,甲公司虚增的这部分交易无法在报表中体现,因此无论是顺逆流交易,在个别报表中均需做出该笔提前调整,主要出于会计谨慎性的考虑。
2. 甲公司合并报表
从合并报表的角度,甲公司需要把属于自己卖给自己的部分抵消掉(20%),在甲公司个别报表上,该笔交易体现为收入成本的确认,乙公司报表上体现为存货的确认,因此需针对甲公司收入成本、乙公司的存货进行调整。甲公司的营业收入1000*20%=200,甲公司的营业成本600*20%=120,乙公司的存货(1000-600)*20%=80,但乙公司的存货不并入甲公司的合并报表,使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来代替。
因此,最终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处理应为:
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对未实现内部交易的最终处理
借:营业收入 200
贷:营业成本 120
长期股权投资 80
鉴于甲公司已经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做出处理,因此需要在个别财务报表调整的基础上编制抵消分录,以达到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最终处理的结果。
甲公司合并报表关于未实现内部交易的调整分录
借:营业收入 200
贷:营业成本 120
投资收益 80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乙公司是否实现了对外销售,甲公司合并报表收入成本都需要全额调整,即无论该笔存货是否有对外销售,调整分录中收入与成本的调整金额都是一样的,简单来说,在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销售中,属于销售给自己的部分(20%)无论是否实现了最终销售,都需要全部调减,视同没有销售。如果乙公司实现了部分销售,销售的部分通过甲公司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科目来进行调整。对于该处的理解:出于谨慎性的考虑,严谨的阻断了甲公司虚增收入的途径。
█ 第二年资产负债表日(实现对第三方销售)
1. 甲公司个别报表
从个别报表层面来看,上年未实现的收益于该年度实现,需要对该部分损益进行调整。
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处理
(1)确认乙公司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600 (3000*20%)
贷:投资收益 600
(2)调整已实现内部交易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400*20%)
贷: 投资收益 80
2. 甲公司合并报表
从业务实质层面来看,对于该年度实现对外销售的部分,甲公司合并报表应当需要调增收入成本,但是准则基于严谨性的考虑,规定需要通过投资收益进行调整,因此对于实现销售的部分,最终调整的结果是调增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该笔调整在个别报表中已经实现,因此合并报表无须再行调整。
02
权益法下逆流交易未实现内部损益调整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2007年,乙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的商品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至2007年资产负债表日,该批商品尚未对外部第三方出售。乙公司2007年净利润为2000万元;至2008年资产负债表日,该批商品实现对外部第三方出售,乙公司2008年净利润为3000万。
█ 发生交易时
发生交易时,甲乙各自在个别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甲公司个别报表处理
乙公司个别报表处理
借:存货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营业收入 1000
借:营业成本 600
贷:存货 600
█ 2007年资产负债表日(未实现对第三方销售)
1. 甲公司个别报表
商品未实现对外销售,因此乙公司虚增净利润(1000-600)*20%=80万元。
乙公司股权在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以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记账。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处理中,需要将为实现内部交易进行抵消。乙公司损益在甲公司账面上只能体现为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的变化,因此未实现内部交易金额需通过上述两科目进行调整。
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处理
(1)确认乙公司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 (2000*20%)
贷:投资收益 400
(2)调整未实现内部交易
借:投资收益 80 (400*20%)
贷:长期股权投资 80
2. 甲公司合并报表
从合并报表的角度来看,需要把属于自己卖给自己的部分抵消掉(20%)。该笔交易对于甲公司影响体现为存货价值的虚增,对于乙公司影响体现为虚增收入成本,乙公司虚增的收入成本无法并入甲公司合并报表,在甲公司账面上以投资收益科目体现。
因此,最终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处理应为:
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对已实现内部交易的最终处理
借: 投资收益 80
贷:存货 80
鉴于甲公司已经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做出处理,因此需要在个别财务报表调整的基础上编制抵消分录,以达到甲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最终处理的结果。
甲公司合并报表关于未实现内部交易的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
贷:存货 80
█ 2008年资产负债表日(实现对第三方销售)
1. 甲公司个别报表
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处理
(1)确认乙公司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600 (3000*20%)
贷:投资收益 600
(2)调整已实现内部交易
借:长期股权投资 80(400*20%)
贷:投资收益 80
2. 甲公司合并报表
本年度的个别财务报表在上年度个别报表的基础上对已实现销售部分进行调增后,账面余额的体现是长投和投资收益对于未实现部分的调减额。对于合并报表而言,应当调减未实现销售部分的存货价值和投资收益,因此调整分录应该是未实现销售部分的存货调减和长投调增。
由于该年度已经完成了全部的对外销售,不再存在未实现销售部分,因此合并报表无需再做调整。
03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对股权投资项目判断的影响
对于股权投资而言,如果项目方存在较多的参股公司,同时与参股公司之间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 分两种情况来看:
1. 如果项目方对参股公司有较多的销售,即顺流交易较多。会计准则规定顺流交易中销售给自己的部分的收入和金额需要全额调减,此时需要关注两点:
(1)该公司单体报表与合并报表(如有)的收入金额差异可能很大,需要尽可能获取合并报表数据;
(2)对于顺流交易的收入成本抵消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实现充分的抵消;
(3)需对项目方的投资收益科目影响因素进行详细分析,关注项目方通过参股公司虚增利润的财务舞弊风险。
2. 如果项目方的参股公司对项目方存在较多的销售,即逆流交易较多。从会计准则而言,逆流交易主要影响项目方合并报表的存货和投资收益科目,此时需要关注:
(1)需对项目方的投资收益科目影响因素进行详细分析,关注项目方通过参股公司虚增利润的财务舞弊风险。
(2)存货价值准确性。